无锡太湖养老服务中心讯 10月2日电(记者 李佳赟)记者从宁波市民政局获悉,日前,宁波市政府出台《关于宁波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对宁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,计划到2020年,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短板基本补齐,让“老有所依”、“老有所养”的梦想照进现实。
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改革试点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、市场驱动,依托社区、统筹发展,补齐短板、提质增效,重点突破、示范引领的基本原则。到2020年,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短板基本补齐,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全面提升,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更加牢固,并实现制度体系更加完备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、服务供给精准高效、社会环境更加友好等四项分目标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了九大方面的24项任务,一是完善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。乡镇街道特别是中心镇一般建设1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,社区(村)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,居民小区、自然村可设立若干服务网点,形成“一中心、一站点、多网点”的服务网络;新建、在建或已建住宅小区分别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、1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;发挥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,增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功能;鼓励养老机构参与提供居家养老服务,老年人居住较为集中的社区可开办小微型养老机构,培育“家院互融”的新型社区养老服务形态及组织。
二是健全基本居家养老服务制度。明确建立基本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和服务补贴制度,宁波市范围统一实施3项服务保障项目,即为符合条件的重度、中度失能老年人分别每人每月提供不少于45小时、30小时的基本居家养老服务,为高龄和经济困难老年人购买基本意外伤害保险,为安装81890“一键通”电话机的老年人家庭提供紧急援助信息服务;明确健全老年人需求评估制度,推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,确保基本居家养老服务公平享有、精准提供。
三是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、运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,引导规模化、连锁化、品牌化发展;优化行业准入环境,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登记范畴,并对营利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放企业登记通道,建立政府指导下的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定价机制。改革居家养老服务体制,鼓励政社合作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,推广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模式。鼓励公益慈善等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,发挥老年群众组织作用,支持各类养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。此外,《实施意见》还从深化社区医养结合服务、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、加强行业监管、推进智慧养老服务、发挥家庭照顾的基础作用等六方面部署了具体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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